郑商函〔2021〕133号 各会员单位: 清明节休市期间(4月3日至4月5日),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。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,增强风险意识,加强风险防范。 特此函告。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