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SC2410、LU2410、FU241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9月30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则规定:
9月18日闭市后,自然人客户SC2410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;
9月23日闭市后,自然人客户LU2410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;
9月23日闭市后,自然人客户FU2410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;
9月25日闭市后,非自然人客户SC2410合约的空头持仓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。
在交易所要求调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的任意时间,我司有权按照经纪合同约定进行强行平仓。请您注意持仓风险并关注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相关细则,以免因交易所实施处罚措施影响您的后续交易。
特此通知。
银河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